《古蔺县大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推进和谐征地拆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规定,我局委托评估公司对古蔺县大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片区商品房房价进行评估,拟定了《古蔺县大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
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因大村井田煤矿项目建设需要,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项目占地面积大,被征地农户多。为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实现和谐征地拆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二)可行性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规定,我局委托评估公司对古蔺县大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片区商品房房价进行评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制定过程
(一)2025年2月5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就《实施方案》征求相关县级部门、乡镇意见。
(二)经县政府办、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大村镇等单位会商,达成一致意见。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6个部分: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还房综合指导价执行对象;二是制定原则,规定还房综合指导价制定程序和相应制度;三是还房货币安置计算方式,明确不同对象申请货币安置时货币安置费的计算方式;四是执行标准,具体明确大村镇还房综合指导价;五是规定房屋拆迁货币安置户享受的补助;六是其他事项,主要对《实施方案》执行时间进行说明。
六、有效期限
本方案自2025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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