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8:10:4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33号),结合我县实际,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古蔺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依据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33号)。

二、执行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为经民政、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存在C、D级安全隐患且农户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家庭。

三、重点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三是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四是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内容。

1.建设标准:

(1)面积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严格按照宅基地审批相关要求执行,不能因过度建设而返贫致贫。

(2)住房选址:符合“三避让”原则(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

(3)质量要求:改造后的房屋要满足抗震设防基本要求,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具备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改造后农房应满足厨厕等基本功能需求,新房建成后,乡镇(街道)应指导农户拆除原危旧房。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补助为辅(D级危房改造补助原则上实行1—2人户3.5万元/户、3—4人户3.8万元/户、5人户及以上4万元/户三种标准,不得平均补助;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户)。

3.资金拨付方式:危房改造实施完成,经村、乡镇(街道)、县三级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将资金直接拨付农户。对于非自建危房改造农户,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第三方。

4.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并提供户主常住人口登记表、户成员信息表、贫困证明材料、危房照片等材料。

(2)评议公示。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按照《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公开指南》要求,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对于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予以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录入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系统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网址:https://hmhn.scsczt.cn/hmhn/yggs/index.jhtml)。

(三)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质量监管、规范操作程序、强化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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