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和明确要求。今年3月以来,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泸市府办〔2014〕12号)和县领导要求,县政府对全县行政审批进行了力度最大的清理和精简。为此,县上制定了改革方案(古府办函〔2014〕52号),4月25日县政府召开了工作会议,经过了反复的清理和精简,5月公布了最终清理结果。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环节,目的是简政放权,重点在减少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限和优化审批流程,难点在完善机制和加强监督。
在精简项目上,做到了最大限度。我县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多次清理,2009年清理后为311项,其中入驻政务中心并在四川省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上录入运行256项,未入驻政务中心55项。2010年-2013年,国务院、省、市、县下放到部门58项,2014年市政府下放县政府部门77项,全县县级部门行政审批合计共446项。精简中,对上级已经取消的,对应取消,对2008年以来办件数位0件的行政审批项目采取暂停审批的方式,对办件数在5件以下的审批项目以及农机局、房监所、残联的部分项目采取转变服务方式,对办件数为5件以上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对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合并、对部分项目转为日常服务的方式,大大精简了审批项目。最终确定保留89项,转变服务方式的121项,暂停审批75项。累计精简了近200项。上述结果经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以古府发〔2014〕61号文件进行了公布。
在压缩时限上,尽可能压缩审批时限。由一个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力争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日压缩为10日,并联审批时限由法定的45日压缩为22日。办理时限是工作日的,一律改为自然日。这个压缩力度也是相当的大。对于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由县政务中心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在优化审批流程上,尽量实施并联审批规范并联审批运行。一是划分了范围类型。对所有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窗口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按审批类型分为三类: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其它同一申请人提出的,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窗口审批的事项的并联审批。二是明确了运行原则。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流程跟踪、限时办结、全程监督方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重点对国土局农村宅基地审批、公安局临时身份证办理、建设部门规划许可等进行整改,彻底改变目前的审批方式。三是落实了首接牵头。按照并联审批事项或阶段的流程,确定首先接件窗口为该事项或阶段并联审批牵头窗口。四是推行了全程代办。并联审批事项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由发改委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全程代办,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由工商窗口负责全程代办,其它一个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窗口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由首接窗口负责全程代办。五是强化了制度保障。完善办理审批相关制度,推行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证、多证联办,实施审批超时默认制、联合审批缺席默认制、现场踏勘“一车制”等制度;建立全程代办机制,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全程代办。
在完善机制上,实施了“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即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内设机构和不新增中层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归并许可(服务)职能,整合内设机构,通过单独设立或增挂设立行政许可(服务)处和集中许可(服务)事项及权限等措施,将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处室,在此基础上,推进行政许可(服务)处整建制集中进“中心”窗口办公。同时要求各部门的许可(服务)事项进“中心”要到位,对“中心”窗口授权要到位,“中心”窗口负责人按要求配备到位。杜绝体外循环。清理出的审批项目全部入驻政务中心并纳入日常管理。
在加强监督上,开通了投诉热线,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及时受理群众投诉,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