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5-12 11:21:17 浏览次数: 【字体:

金兰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2〕218号)、《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泸市发改赈〔2022〕25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土地治理250亩;5.5米宽产业道路路基开挖2.05公里,4.5米宽产业道路路基开挖及路面硬化4.05公里、2米宽机耕道路基开挖及路面硬化3.15公里。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88.75万元,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自筹资金88.75万元。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以工代赈“十项制度”“十项规范”有关要求,以落实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项目业主单位须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

(二)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阶段及时足额拨付和报账。划拨资金坚持按照项目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费、技工工资及务工群众劳务报酬等,占地、青苗赔偿、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费用由项目乡镇自行解决,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国家补助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工作经费。

(三)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项目建设档案管理是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到项目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均要严格按照一项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造册、归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同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将资料上报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三、认真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

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要求,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推动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等方面作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放的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比例须达到22%以上。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工程分配的劳务报酬量,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且劳务报酬必须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执行。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金兰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比例须达到22%以上,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五、其他有关要求

    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复制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功能作用。


1.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2.古蔺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

                                                     

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下达地方或单位

金兰街道办事处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500

总体目标

   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资金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15%

效益指标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附件2

古蔺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性质

建设
时间

投资计划(万元)

建设内容、规模

批复文件

劳务报酬(万元)

技术指导部门

总投资

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

自筹资金

1

古蔺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锅厂坝社区

新建

2022

588.75

500


88.75

土地治理250亩;5.5米宽产业道路路基开挖2.05公里,4.5米宽产业道路路基开挖及路面硬化4.05公里、2米宽机耕道路基开挖及路面硬化3.15公里。

古发改行审〔2021280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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