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古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县政府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的责任
1.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需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起草决策草案,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2.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
对纳入本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四、适用范围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的单位严格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决策事项,应当自行决策,不作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单位须自行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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