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6 17:40: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托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古蔺县根据实际开展普惠托育试点工作。

二、起草目的

为全面落实泸州市“1573”决策部署(即1个普惠认定标准、5类普惠托育模式、7项普惠配套措施、3大普惠支撑平台),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助推、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协同、城乡统筹”总体思路,多措并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增加我县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范围期限

2023年—2025年

四、主要内容

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古蔺县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组织保障”等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普惠托育试点的工作要求,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确立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高质量、高标准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县”,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全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托位总数达306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43个,普惠托位占比达50%,建成四星级及以上托育机构4个,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需求,成功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县”。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划、上下衔接;二是坚持示范引领、普惠优先;三是坚持安全健康、规范发展;四是坚持属地负责、综合监管。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一是构建“网格化”体系;二是制定“促进性”政策;三是提升“复合型”能力;四是建设“规范性”标准;五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4项工作要求。

五、解读机关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常廷宣,联系电话:0830-722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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