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 政策解读

来源:古蔺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18 17:30: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七)《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八)《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

(九)《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

(十)《古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古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共7章,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预报及灾情信息管理、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灾害救助及恢复重建、附则。

一是明确了指挥体系。县减灾委为古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减灾委主任,县政府相关领域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是明确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程序。包括响应分级、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响应终止等级划分,一级各级应急响应下的具体工作和相关要求。

三是明确了专项工作组职责。县减灾委下设综合协调、转移搜救、工程抢险、灾民生活安置、查灾核灾、卫生防疫、灾后生产自救、灾后恢复重建、督查、宣传报道等10个工作组,明确了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

三、适用范围

《古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适用于全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四、执行标准

对灾害救助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解读机关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古蔺县应急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