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序应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泸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古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古蔺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共六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附则和附录等方面。重点说明如下内容。第一部分是预案编制的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分类、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内容。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对应职责,明确了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指挥、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处理。明确了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县指挥部工作组职责;明确了乡镇(街道)、危险化学品单位指挥机构等内容。第三部分是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第四部分明确了通信与信息、救援装备、应急队伍、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资金、生活与应急避难场所、电力、环境、技术储备等要素保障内容。第五部分为预案附则,包括预案管理、宣传和培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定与解释部门、实施时间及有效期限等内容。第六部分是附录,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图、应急响应流程图和相关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核事故除外)。
四、执行标准
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解读机关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解读人:刘政元 联系电话:0830-7301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