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18:00: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2020年4月29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18号),部署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厅的要求以及县政府工作安排,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古蔺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月,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五队为《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初稿形成后,多次与省、市级矿产资源规划进行衔接,开展了规划区块现场实地核查、听证、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反复修改,形成《规划》。2023年2月3日,我县将《规划》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2023年5月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我县《规划》进行了批复,同意组织实施。近日由县政府印发实施《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正文由“前言”、“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和目标”、“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科学规划矿产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推进绿色发展 加强矿区生态保护”、“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8部分组成。

(一)前言。阐述了《规划》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定位、适应范围、基期、目标年及展望期等。

(二)现状与形势。介绍了古蔺县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概况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评价了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主要成效;结合古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客观分析了古蔺县矿产资源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形势。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四)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主要包括落实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建设、加强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是落实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省级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工程、省市级重点调查评价区等。二是明确了古蔺县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三是为古蔺县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五)科学规划矿产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主要包括优化勘查开发区域总体格局、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开采布局、合理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布局,细化古蔺县“南翼能源建材勘查开发区”的格局定位,进一步形成以天然气、页岩气,煤炭、煤层气以及石灰岩的勘查开发格局。二是落实省级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涉及煤层气、煤。三是严格本轮矿产资源规划要求,落实了省市级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合理设置了本级开采规划区块,并提出相关管控措施。

(六)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主要包括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强化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管控、矿产开发利用优化调整、严格规划准入管理、加强勘查开发管理。到2025年,全县采矿权总数控制在46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矿山总数和年开采总产能控制在21个和2000万吨以内,砖瓦用建材矿山控制在9个以内。

(七)推进绿色发展 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主要包括持续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和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期内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2023年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约21.81公顷。

(八)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规划实施组织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规划实施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规划管理信息化。按照上级工作统筹部署,结合古蔺县实际需求对《规划》实施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估,评估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原则上规划发布后一年内不允许调整,后期确需调整的,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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