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古蔺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18: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提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制定和落实保障性、支持性政策,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我县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降低慢性病发病率和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古蔺建设。

三、工作内容

《实施方案》有十二项工作内容,其中主要有一是政府主导,建成部门联动运转机制;二是对照标准,构建健康支持性环境;三是开放设施,营造全民健身活动氛围;四是推进控烟,促进烟草危害预防干预;五是突出重点,普及慢性病防控健康知识;六是关注健康,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七是信息引领,监测慢性疾病危险因素;八是创新引领,推广慢性病防控古蔺经验。

四、实施步骤

《实施方案》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启动阶段(2024年4月底前),第二阶段是创建阶段(2024年4月-2023年6月),第三阶段是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第四阶段是考核评估阶段(2023年9月-11月)。  

 

解读单位: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30-721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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