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74031H/2022-00079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 文号: | 古府办函〔2022〕4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古蔺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县乡两级政府、县级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法律八进”和“基层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县乡两级政府、县级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时规范完成年度报告工作,全方位做好迎接上级法治督察的准备工作。〔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指标,持续培育推广特色示范项目。抢抓第二批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机遇,大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全面夯实示范创建基础。全力备战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谋划生成一批示范创建项目,力争创成更多示范典型。〔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聚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清理并调整完善与《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同址同业主体变更告知承诺制、准入即准营清单制等经验做法。普遍实施简易注销,全面推行“套餐式”注销模式。〔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和改进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不合理罚款专项整治。健全社会信用监管制度,完善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办法,加快推进全县信用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失信惩戒。〔县发改局、县经商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法治协同,全面落实“川渝通办”清单,协同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加强行政执法协作。高标准建设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古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八)配合做好重要领域立法工作。不断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职能作用,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做好相关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积极提供立法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动态清理和制发协调机制。〔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古蔺县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于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执行时间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不断完善,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法律顾问实行“统采统管”。〔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纵深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古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系列标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强化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十三)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做好“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开放应用提升工作,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推广使用“酒城e通”应用程序(APP),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县经商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加大“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力度。构建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2022年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应用,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县经商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五)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场所配备、工作经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规范运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纠错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同类行政争议和被纠错案件数量减少,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出庭应诉追究机制,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治安管理、交通损害赔偿、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环境污染、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非衔接,加强检调、警调、访调对接。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古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十七)加强行政行为监督。持续开展民营(外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督,组织开展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金兰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加强府院联动,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八)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舆情监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统一答复文书模板,对符合法定要件的申请事项按期答复率100%。〔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科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十九)持续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编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协调联动等机制建设,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持续提升依法科学防控能力和水平,筑牢群防群控防线,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