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古府办〔2023〕24号
来源: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01 16:30: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古蔺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古蔺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古蔺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目  录


前  言 4

第一章   规划背景 5

第一节  发展基础 5

第二节  面临形势 6

第二章  总体要求 7

第一节  指导思想 7

第二节  基本原则 7

第三节  主要目标 8

第三章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9

第一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9

第二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运用 9

第三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运用 10

第四节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10

第五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10

第四章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11

第一节  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11

第二节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14

第三节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15

第四节  优化律师法律服务 17

第五节  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 17

第六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18

第七节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19

第五章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20

第一节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 20

第二节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 20

第六章  打造酒城公共法律服务高地 22

第一节  智慧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2

第二节  营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生态 22

第七章  加强组织保障 23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23

第二节  增强统筹协调 23

第三节  落实经费保障 24

第四节  注重人才建设 24

第五节  强化监测评估 24

 


前   言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围绕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等内容,明确了全省、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指标。目前,古蔺正奋力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为明确新形势下古蔺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工作思路和主要抓手,全力打造全国出彩、全省一流、川渝滇黔结合部领先的公共法律服务高地,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泸州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古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热线咨询数量不断增长,网络平台服务稳步提升。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285个,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主动融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年均接听咨询电话500余人次,满意率达90%以上。加大“12348”四川法网宣传普及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治服务。全县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700余人次,办理公证、鉴定案件500余件。

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活力增强,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十三五”末,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机构18家,法律服务人员111人,年均办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人民调解组织达345个,人民调解员2077名,年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6%。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年均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受众达6万余人。“十三五”末,全县共设立各类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200余个,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25个,“苗汉双语普法”“金兰花”“花灯普法”等一批优秀普法品牌不断涌现。法律援助和公证“0证明+承诺制”及“最多跑一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个别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普及不够,技术服务有待提升,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丰富,服务精准性有待提升。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新的发展阶段对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出新要求。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社会治理风险挑战增多,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同时,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新支撑,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加快,有效提升了精准服务、主动响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有利于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到2025年,古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亿元,力争跨越400亿元,加快建设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随着这一目标的逐步实现,古蔺人民生活水平必将实现新跨越,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须更加充分、优质、便捷。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和优化服务供给,稳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古蔺加快建设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公平正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立足县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力可负担性和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坚持创新引领。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创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促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有效提升总体供给能力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将古蔺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强县,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加快建设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表1:“十四五”时期古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情况

2025年目标

 

1.普法依法治理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

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

50

100

乡镇(街道)宪法或民法典主体普法阵地覆盖率(%)

30

100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数量(人)

3

5

村民小组(小区楼栋)“法律明白人”培养率(%)

60

100

2.法律援助

人均法律援助经费(元)

1.4

2.0

3.人民调解服务

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数(名)

48

130

4.律师法律服务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名)

0.8

1.5

5.公证服务

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率(%)

0

1

6.司法鉴定服务

司法鉴定人数(名)

3

3

 

第三章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第一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构建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基础,28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高标准运行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实用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配置无障碍设施。发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指导监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平台运行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县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功能。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将其打造成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和基层法律服务的主平台。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巩固、提高,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功能。

第二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运用

按照省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设立法律服务专家坐席,认真接听、解答市民热线法律咨询,不断提升法律咨询服务质量。

第三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运用

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平台框架下,加大“泸州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实现平台服务与实体服务无缝衔接,方便群众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大居民小区、新农村社区等自助法律服务设备配置,提升智慧法律服务能力,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第四节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推动设备升级和功能优化。探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检察服务、政务服务、诉源治理、基层综合治理等其他公共服务的资源整合,形成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数据流通链。探索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站,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共通,实现数据共享、资源互补。

第五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体系。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科技创新和信息化赋能,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智慧化建设。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积极配合建设省、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资源汇聚系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各级业务应用之间业务协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智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网上超市等智能化产品运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

专栏1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提档升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乡镇(街道)工作站和村(社区)工作室功能发挥,建立健全平台运行标准化、特色化制度机制。

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工程。建设以“综合应用、基础支撑、决策研判”为核心框架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配合升级完善“12348”四川法网、智慧律师、智慧公证、智慧司鉴、智慧调解等功能应用;推进“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服务样板。

“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程。力争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8%以上,市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20%以上,县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40%以上。

 

第四章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第一节  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古蔺建设基础。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在全县运用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学法考法。依托“开学第一课”、主题团队课等载体,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一课”“宪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创建一批全国、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特别是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标准、措施和责任。全面推行“以案释法”制度。认真落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压紧压实各成员单位普法责任。大力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全面深化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加强普法宣讲团建设,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擦亮“金兰花”普法品牌,鼓励引导法治工作者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普法力量。

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县融媒体中心等传媒载体要充分把握各项活动的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焦点和典型案(事)件进行精准解读,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普法考核范围,进一步推动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共同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青年之家、儿童之家等场所,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公益服务设施等一体规划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围绕古蔺五大发展区域,依托叙古习高速、古金高速、蔺郎路、321国道双沙段、省道S309线以及东城创业园区、酒业园区,打造法治宣传文化带,培育农村法治宣传示范点、示范片,建设具有古蔺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和泸州南翼法治文化高地。统筹整合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资源,发挥集群效应、推动规范运行。

加大法治文化产品供给。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针对性地提升普法产品供给质量,增强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的最大增量。积极参与“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加入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根据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打造多级互动传播网络,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走好全媒体时代的群众路线,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学校师生等社会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运用手机短信群发普法信息,推动各单位制作普法手机个性彩铃,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协助办好“给您说法”电视法治栏目,“法治与生活”纸媒体专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形成“报、网、端、微、屏”相融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全领域、全天候普法。加大普法产品供给,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积极提供普法微信表情包、公益广告、普法宣传片等个性化、差异性的普法产品。做精做深“法治茶馆”“金兰花”“苗汉双语普法”“古蔺花灯普法”“诗词普法”等特色普法品牌,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推动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法治文化挖掘和传承。以“泸州四渡赤水太平渡陈列馆”等红军长征革命遗址和《苏维埃法典》中的红色法治文化为载体,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强法治文化宣传,用法治方式传承“古蔺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全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完成遗存目录上传VR电子地图。推动法治文化交流互访、合作共享。

专栏2  提高普法工作质效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程。开展“宪法宣传周”“四川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一批宪法宣传教育阵地。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程。成立古蔺县“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讲师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

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组织编写“八五”普法系列读物,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全覆盖。高标准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及时向《给您说法》《法治与生活》等法治文艺传播品牌栏目(节目)提供稿件,制作投播一批“八五”普法主题公益广告,建立法治文艺精品库。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培树一批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

第二节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责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古蔺县法律援助中心。

抓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范围,拓宽覆盖人群。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一站通办”“一线通办”“一网通办”。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运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法律援助与政法系统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受理到质量评估等全流程线上运行。

专栏3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提升计划。2025年,实现县法律援助中心运转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质量管控、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节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统筹整合调解、公证、裁决、复议等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工作格局。

完善组织建设。推动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全覆盖、无缝隙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立足传统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巩固、夯实、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聚焦特殊领域突出矛盾纠纷,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加快推进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健全完善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在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边界纠纷、物业管理、商贸物流、涉众小额信贷、房地产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加强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择优选聘,吸收更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调解服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提升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品牌引领。不断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推动人民调解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

专栏4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打造1个省级品牌调解组织。培育8名金牌人民调解员。开展“百优调解专家团队”建设。

第四节  优化律师法律服务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优化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育和使用。

加强律师服务品牌建设。按照“规模做大、专业做优、品牌做特”的发展思路,采取“外引内培,存量优化”措施,在律所增量提质上下功夫。通过政府引导、行业支持和市场运作,采取合并、重组,以及与外地知名律所开展联营、合作等方式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律所实行差异化发展,探索建立商事、知识产权、金融、康养医疗等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增强不同业务领域的互补性,打造相关领域的专业品牌律所。在酒业园区增设1至2家为酒业发展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

鼓励律师事务所拓展非诉领域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万所联万会”“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打造成党委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队伍。

第五节  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

加强公证机构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公证机构改革政策,持续完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发展活力。

优化公证服务。推进公证业务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拓展“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探索“公证区块链”法律服务创新,开展电子数据存证、取证等公证服务,实现公证业务“一网通办”。持续推进公证行业“0证明”运行模式,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与关键部门重要信息协查共享制度的建立,深入开展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提高公证行业社会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拓展创新业务领域。充分利用公证的预防性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三农”保障、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完善的公证法律保障。

第六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司法鉴定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与异地不同类型司法鉴定机构优势互补、社会共享、持续发展的良性工作格局。

提高司法鉴定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司法鉴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司法鉴定案件“统一编号、统一赋码”。健全司法鉴定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与有关办案机关、使用部门的衔接,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鉴定协作,服务保障酒城法治能级提升,推动我县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专栏5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律师品牌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在酒业园区增设1至2家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培育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1至2家;律师从业人数、年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50%。

公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实现办证量年均增长15%以上。

司法鉴定机构高质量发展行动。到2025年,司法鉴定所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司法鉴定案件“统一编号、统一赋码”。

第七节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服务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力争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由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制定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和管理考核制。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形成全面覆盖、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新模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精准化、现代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组织,培育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服务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度,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精准快捷、优质高效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专栏6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行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现全覆盖。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全县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小区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完成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社区矫正新模式。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扩容工程,建立一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吸引20人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第五章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第一节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

强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乡村自治水平和治理能力。在法律服务需求量大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第二节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

加强戒毒场所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建设,搭建集场所戒治、康复指导、社会帮教、就业帮扶于一体的后续照管和社会化服务延伸平台,提升服务效能。鼓励驻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联合戒毒场所开展调解、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建成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协作机制,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团,打造一批“老兵调解工作室”“老兵律师团”等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引入社会参与机制,扩大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数量,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强安置帮教专职社工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安置帮教与监狱系统、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释放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

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效能。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探索开发套餐式“惠企”法律服务产品。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畅通投诉服务渠道,在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鼓励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建设一批标准化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实现调解、诉讼、裁决、复议有效衔接,构建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栏7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打造1个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配置8个安置帮教公益岗位服务人员。

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提升工程。组建1个“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

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工程。打造2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样板。

 

第六章  打造酒城公共法律服务高地

第一节  智慧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运用,加快推进我县智慧司法项目建设,以智能添动能,推动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社会治理更加精细、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服务群众更加便捷,努力实现司法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业务一体化、服务智能化。坚持实体场所和在线服务平台同步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查询、咨询等全域司法服务。进一步提升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服务功能,依托“12348”四川法网、“泸州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酒城e通”APP等平台,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建成全覆盖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第二节  营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生态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深化“0证明城市”建设,继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核查、协查等机制。强化执法司法保障、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供给。

专栏8  打造酒城公共法律服务高地


智慧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新技术运用,依托“12348”四川法网、“法润泸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掌上办”,提升古蔺法治能级水平。

营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生态。持续深化“0证明城市”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全城通办、就近能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和全程网办率。


第七章  加强组织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督促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第二节  增强统筹协调

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酒城法治能级提升等重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同时发力,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节  落实经费保障

要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结合实际需要,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一并编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节  注重人才建设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建设,健全行为规范,完善行业惩戒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培养,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人才队伍均衡发展。

第五节  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跟进调度,确保本规划落地落实。创新宣传方式,对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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