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4〕4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求及血液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将我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24年度完成无偿献血5673人次(一次献血200毫升为1人次),献血量113.46万毫升。
(二)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
(三)全县无偿献血量满足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确保采供血量平衡。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经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团体献血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宣传、动员、献血者关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完成无偿献血目标任务。县献血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每半年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落实激励措施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完善落实对无偿献血者的激励措施,为无偿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对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落实休假三天,给予适当补贴。县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要持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腿,让献血者少跑路。
(三)明确工作职责
县卫健局要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督管理,督导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县委宣传部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宣传体系,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益性宣传,深度挖掘报道先进事迹,传递社会正能量;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电力、交通等部门(单位)要为献血点设置、献血车停靠和无偿献血大型活动等提供保障;县教体局要指导学校开展无偿献血健康教育知识,鼓励健康适龄师生参与无偿献血;县红十字会要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表彰以及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团县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四)保障用血安全
县卫健局要加强血液管理监督,建立合理用血评价机制,把各医疗机构用血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强化科学用血培训,推广合理用血,实现用血精准化,有效节约血液资源。
三、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若一次参与人数超过40人的,可及时与县献血办对接,由县献血办安排采血车到指定地点采血。
县献血办联系人:代钦,联系电话:0830—7211477。
固定献血时间:每月13、14日9:30—17:00,采血流动车在彰德街道落鸿桥桥头(大梯步对面)开展采血工作。
附件:1.2024年度乡镇(街道)无偿献血团体采血计划表
2.2024年度乡镇(街道)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2024年度乡镇(街道)无偿献血团体采血计划表
单 位 | 2024年献血计划(人次) | 单 位 | 2024年献血计划(人次) |
彰德街道 | 350 | 观文镇 | 200 |
金兰街道 | 350 | 大村镇 | 300 |
二郎镇 | 350 | 东新镇 | 200 |
龙山镇 | 300 | 马蹄镇 | 200 |
双沙镇 | 323 | 椒园镇 | 200 |
石宝镇 | 300 | 德耀镇 | 200 |
永乐街道 | 300 | 黄荆镇 | 200 |
茅溪镇 | 300 | 箭竹苗族乡 | 150 |
太平镇 | 300 | 白泥镇 | 150 |
丹桂镇 | 300 | 马嘶苗族乡 | 100 |
皇华镇 | 200 | 大寨苗族乡 | 100 |
石屏镇 | 300 | 合计 | 5673 |
附件2
2024年度乡镇(街道)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献血时间 | 献血单位 |
2024年3月 | 双沙镇、茅溪镇、二郎镇 |
2024年4月 | 太平镇、石屏镇、白泥镇 |
2024年5月 | 观文镇、椒园镇、彰德街道 |
2024年6月 | 丹桂镇、石宝镇、金兰街道 |
2024年7月 | 德耀镇、大寨苗族乡、永乐街道 |
2024年8月 | 皇华镇、黄荆镇、龙山镇 |
2024年9月 | 东新镇、大村镇、马蹄镇 |
2024年10月 | 箭竹苗族乡、马嘶苗族乡 |
2024年11月 | 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
2024年12月 | 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