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创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古蔺县创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古蔺县创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实施方案
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35号)要求,我县将于2024年接受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需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评并提交相关印证资料,省卫生健康委将于9—11月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估。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我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行动、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二、工作目标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行动、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制定和落实保障性、支持性政策,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并推广科学、适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降低慢性病发病率和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力争在2024年底前创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政策
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构建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知识宣传行动。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定期宣传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依托世界结核日、全国爱眼日等健康宣传日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在社区(村组)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2.打造全民健康生活氛围。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设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向群众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各中、小学校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4.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行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三)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1.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防控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2.建立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加强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3.建立体系完善、科学高效的监测机制。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四)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1.推动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和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2.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3.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五)创新引领慢性病防控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与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等相关项目有效整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出一套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经验。
四、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
1.拟定本部门(单位)实施方案,做好本部门(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慢性病防控措施,做好工作总结。
2.在本部门(单位)创建促进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如“健康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
3.为职工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建立健康档案,主动发现慢性病患者及其高危人群并按要求报告。
4.落实控烟工作制度,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5.在部门(单位)、村(社区)委员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居民(职工)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职工)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6.各单位要将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减糖、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4年4月底前)
明确工作目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古蔺县创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制定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各乡镇(街道)与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召开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动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1.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印证资料准备、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亮点案例打造等;收集整理各类印证资料。
2.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适时邀请市级专家对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并及时进行通报。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
1.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部门职责及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再次对照本单位任务分工,自查自纠,完善各项资料收集和报送。
2.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交示范区申报表、县级自评表、工作报告、慢性病及社会因素状况报告等。
(四)迎接考核阶段(2024年9月至11月)
首先接受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对我县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再接受省级考评组对我县自评情况开展现场考评,考评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其中现场调查内容包括抽取相关部门了解慢病防控政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点位建设标准抽取建成的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餐饮(餐厅、食堂、酒店)、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点位进行考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扎实推进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确保有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资金需求。严格执行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补偿范围政策,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我县实际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强化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现场督查和指导,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按时完成指标任务。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创建工作进度迟缓、影响创建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程序追责问责。
(四)强化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确定1名联络员,按照创建指标要求,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协同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附件:1.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部门职责及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源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磊 副县长
成 员:袁弟平 县委办公室主任
蒋维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罗 琳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熊 亮 县发改局局长
罗富华 县教体局局长
胡宏基 县公安局政委
王 庆 县民政局局长
温长春 县财政局局长
张 诚 县住建局局长
何 龙 县交通局局长
费 易 县文广旅游局长
张宏银 县卫健局局长
李 波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恒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雷洪杰 县医保局局长
李家旺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罗江波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怀伟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简称县创建办),由张宏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创建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性计划,做好创建过程中的检查考核督导、重点问题整改、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在创建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古蔺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部门职责及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权重分值 | 评价办法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政策发展(60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各得1分,共得2分。 | 5 |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 县创建办 | 县创建办 | 2024.4.30 |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得1分。 | 县创建办 | |||||||
(3)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得1分。 | 县创建办 | |||||||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得1分。 | 县创建办 | |||||||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得2分。 | 3 | 查阅资料。 | 县创建办 | 县发改局 | 2024.4.30 | ||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得1分。 | 县创建办 | 2024.4.30 | ||||||
一、政策发展(60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政策和干预措施。 | (1)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共得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 5 | 随机抽查5个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政策相关内容的体现和落实情况;抽查2个部门员工,简单询问对本部门该政策的知晓与落实情况。 | 县创建办 | 县委宣传部 县总工会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共得2分;少于5个部门参与的,每次得0.5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 5 | 随机抽取1-2个参与合作部门的职能科室负责人,询问3项基本机制的落实情况。 | 县创建办 | 县委宣传部 县总工会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得1分。 | ||||||||
一、政策发展(60分 |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 费。(10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得1分,共得2分。(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得2分;执行80%-100%,得分=实际执行金额/预算资金总额×100%;执行率低于80%,不得分。 | 4 | 查阅资料。 | 县财政局 | 县财政局 | 2024.4.30 |
2.县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辖区财政部门将预算的专项全额经费拨付至相关部门(单位),得3分;拨付80%-100%,得分=实际拨付金额/预算资金总额×100%;拨付低于80%,不得分。 | 5 | 县财政局 | 2024.6.15 | ||||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得2分;其余0分。 | 县财政局 | |||||||
3.常态化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 常态化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高于10%,得1分,5%-10%,得0.5分。 | 1 | 县财政局 | 2024.6.15 | ||||
一、政策发展(60分 |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街道(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各街道(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得2分。 | 2 | 查阅相关部门的年度计划和年终评价的相关资料。 | 县委目督办 | 县委宣传部 县总工会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县疾控中心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2)抽查5个街道(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街道(乡镇)政府或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 ||||||||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街道(乡镇)政府和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 抽查5个街道(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履职合格率达100%,得5分。发现一个未全面履职,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5 |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 2024.6.15 | ||||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得4分。 | 4 |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 2024.6.15 | ||||
(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分) | 1.县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得3分。 | 5 |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 县创建办 | 县卫健局 | 2024.4.30 | |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得2分。 | ||||||||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得8分;5%-10%,得3分。 | 16 |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得4分。205.1-209.7/10万,得2分;高于209.7/10万不得分。 | ||||||||
(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得4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 ||||||||
二、环境支持(35分) | (一)实施健 康细胞工程,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 1.结合健康(卫生)城市(县城、街镇)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村组)、健康单位(机关、企业)、健康学校、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健康市场(超市、商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的健康社区(村组)占辖区社区(村组)总数的30%及以上,得1分(每个社区至少评选10个及以上健康家庭,不达标者酌情扣分)。 | 5 |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 县爱卫办 | 县委宣传部 县总工会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2)健康单位(机关、企业)、健康学校、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健康市场(超市、商场)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得1分,共4分。每少1个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 ||||||||
(3)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 2024.6.15 | |||||||
(一)实施健 康细胞工程,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得1分,满分4分。 | 4 |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 县爱卫办
| 县委宣传部 县总工会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 ||||||||
二、环境支持(35分) |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3分) |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100%,得1分;覆盖60-100%,得0.5分。 | 3 | 现场查看医疗机构免费健康检测点的设置及健康指导的记录。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得1分。 | ||||||||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得1分;30-50%,得0.5分。 | ||||||||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分)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且设备完好100%,各得0.5分。共得1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居委会或村委会。 | 县教体局 | 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
(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得1分。 | ||||||||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得1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开放情况。 | 县教体局 | 涉及单位 | 2024.6.15 | ||
(2)有条件的学校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70%,得0.5分;有条件的其他企事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得0.5分。共得1分。 | ||||||||
二、环境支持(35分) |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分) |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得1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开放情况。 | 县总工会 | 县委宣传部 县直机关工委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2)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健走天府·万步有约”等健走、健身竞赛活动,得1分。 | ||||||||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得1分。 | 2 | 查阅资料。 | 县教体局 | 各中小学校 | 2024.6.15 | ||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得1分。 | ||||||||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得1分;35-40%,得0.5分。 | 1 | 查阅体育部门相关资料。 | 县教体局 |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
6.倡导科学运动,促进体卫融合。 | (1)开展运动处方师培训,为居民提供个性化运动处方,得1分。 | 2 | 查阅体育部门相关资料。 | 县教体局 | 县卫健局 | 2024.6.15 | ||
(2)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并开展将其与医疗体检相结合试点工作的,得1分。 | ||||||||
二、环境支持(35分) |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8分) | 1.1辖区室内车站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得2分;95-100%,1分;95%以下0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2 | 现场随机抽查。 | 县爱卫办 | 县交通局 | 2024.6.15 |
1.2辖区学校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县教体局 | 2024.6.15 | ||||||
1.3辖区医疗机构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县卫健局 | 2024.6.15 | ||||||
1.4辖区室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县直机关工委 | 2024.6.15 | ||||||
1.5辖区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各公共场所 | 2024.6.15 | ||||||
2.禁止烟草广告。 |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得1分。 | 1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 覆盖率均达100%,得1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 1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情况。 | 县爱卫办 | 县总工会 县委宣传部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县直机关工委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
二、环境支持(35分) |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8分 |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得1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情况。 | 县卫健局 |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得1分。 | ||||||||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内的一、二、三级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 | ||||||||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得2分,20%-25%,得1分;≥25%,不得分。 | 2 | 查阅中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 县爱卫办 | 县卫健局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
(五)加强社 会健康综合治理。(4分) | 1.完善城市健康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开展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 (1)辖区制定有城市健康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得1分。少1类,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4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县爱卫办 |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
2.在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 (2)开展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得1分。无证据证明开展相关活动的,不得分。 | |||||||
3.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鼓励、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管理。 | (3)在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得1分。无证据证明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不得分。 | 各乡镇(街道) | ||||||
(4)以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为辅,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鼓励、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管理,得1分。未组建或未开展工作,此项不得分。 | ||||||||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0分) | (一)开展专题宣传。(5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2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周)系列宣传,得1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全国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得1分。 | 2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县委宣传部 | 县卫健局 县融媒体中心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3分)。 |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得1分。(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得1分。(3)全年至少开展6次宣传,得1分。 | 3 | 2024.6.15 | |||||
(二)开展专项活动。 (15分) |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11分) | (1)推广使用健康工具(限盐勺、限油壶、健康腰围尺、智能手环等),得1分。 | 11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1分,共得2分。 | ||||||||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得2分;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得2分。共得4分。 | ||||||||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得2分。 | ||||||||
(5)辖区成人肥胖率低于12%,得1分;辖区青少年肥胖率低于8%,得1分。共2分。 | ||||||||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0分) | (二)开展专项活动。 (15分) |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2分) |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得1分。 | 2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各乡镇(街道) | 各行政村、社区 | 2024.6.15 |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1次,得1分。 | 各行政村、社区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3.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2分) | (1)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覆盖1类场所,得0.2分,共得1分。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得1分。 | 2 | 县卫健局 | 各乡镇街道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
四、体系整合(30分) | (一)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防治结合、上下联动、全程连续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18分) | 1.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 | (1)辖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或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职责,得1分。 | 8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2)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得1分。慢性病防控科配备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得1分;5-10%,得0.5分。 | 县疾控中心 各医疗机构 | |||||||
四、体系整合(30分) | (一)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防治结合、上下联动、全程连续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18分) | 1.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 | (3)辖区三级医院、二级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独立的公共卫生科,二级专科医院等其他医疗机构可设置独立的公共卫生科或明确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的科室。(1全部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公共卫生相关管理科室,得2分;发现1个医疗机构未设置,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县卫健局 | 三级医院、二级综合性医院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1.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 | 公共卫生相关管理科室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科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公卫专员)不少于5名(其中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三级专科医院公共卫生科和二级医院公共卫生相关管理科室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名);住院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公共卫生人员不少于4名;其他医疗机构专(兼)职公共卫生人员不少于2名。全部医疗机构均按标准配备了公共卫生人员,并从事包括慢性病防控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得2分;发现1个医疗机构未按标准配备,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县卫健局 | 三级医院、二级综合性医院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024.6.15 | |||
(4)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协调,成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得1分。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2024.6.15 | |||||
四、体系整合(30分) | (一)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防治结合、上下联动、全程连续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18分) | 2.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责任共担、综合连续的医防协作、防治结合工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慢性病整合型“防筛治康管护养”服务。 | (1)辖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防协作、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并对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得2分。 | 10 | 查看相关的制度及信息平台,查看防、治、管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以及考核兑现情况。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2)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建立完善辖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质量评价机制,对辖区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慢性病防控工作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得2分。(3)辖区综合和专科医院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适宜技术推广、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得2分。 | ||||||||
(4)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县域医联体、医共体慢性病防控工作,为重点人群、重点慢性病提供针对性健康促进、预防保健、康复指导等服务,并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指导慢性病防控工作,得2分。 | ||||||||
(5)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全专结合、防治结合、中西医结合、医养结合的工作机制,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整合型、连续性“防筛治康管护养”服务,得2分。 | ||||||||
四、体系整合(30分) |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2分) | 1.加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次得1分,共得2分。 | 2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2.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人员专业能力。 |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次得0.75分,共得1.5分。 | 4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 2024.6.15 | ||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次得0.75分,共得1.5分。 | ||||||||
(3)县级医院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健康管理中心和重大慢性病相关专科专病中心,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得1分。 | ||||||||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1次得1分,共得2分。 | 6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1次得1分,共得2分。 | ||||||||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次得1分,共得2分。 | ||||||||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分) |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育。(7分) | 1.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提升健康素养。 |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保健知识科普,每月不少于2次,得1分。 | 2 | 查阅资料。 | 县委宣传部 | 县融媒体中心 县疾控中心县级医疗机构 | 2024.6.15 |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得1分。 | 县卫健局 | 各医疗机构 | ||||||
2.围绕重点慢性病防治,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 辖区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宣传主题,每年至少开展6次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得0.5分,共得3分。 | 3 | 查阅资料。 | 县委宣传部 | 县卫健局 县疾控中心 县融媒体中心 | 2024.6.15 | ||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得0.5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查阅教育计划;查阅课程表、教材与教参,抽取1个点现场观察实际执行情况。 | 县教体局 |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 2024.6.15 | ||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生命(死亡)教育、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得0.5分。 | ||||||||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得0.5分。 | ||||||||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得0.5分。 | ||||||||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分) |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8分)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得4分;60-70%,得2分。 | 4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得4分;20-25%,得2分。 | 4 | 2024.6.15 | |||||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得0.5分。 | 1 | 查阅资料。 | 县教体局
| 各乡镇(街道) 县总工会
| 2024.6.15 | |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得0.5分。 |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得1分。 | 1 | 查阅资料。 | 2024.6.15 | ||||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活动的社区覆盖率≥50%,得3分;40-50%,得2分。 | 3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 ||||||||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6 分) | 1.1开展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得2分;80-90%,得1分。 | 6 | 查阅教育部门统计数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数据等。 | 县教体局 | 各中小学校 | 2024.6.15 |
1.2开展老年人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得2分;80-90%,得1分;80%以下0分。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1.3开展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得2分;40-50%,得1分。 | 县总工会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2024.6.15 | ||||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各级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得1分。 | 10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抽样调查医疗机构资料、信息系统。 | 县卫健局 |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得1分,共得4分。 | ||||||||
(3)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脑卒中、冠心病和重点癌症的机会性筛查,得1分。 | ||||||||
(4)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得2分;50-70%,得1分。 | ||||||||
(5)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得1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得1分。共得2分。 | ||||||||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得1分。 | 5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得2分。 | ||||||||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得2分。 | ||||||||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50%,得2分;40-50%,得1分。 | 3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2)加强慢性病患者的康复和护理服务,推行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营养处方“三处方”制度,得1分。 | ||||||||
3.提高人群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和血脂知晓率。 | (1)18岁及以上人群健康体重知晓率≥60%,得0.4分。 | 2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4.30 | ||
(2)18岁及以上人群正常腰围知晓率≥60%,得0.4分。 | ||||||||
(3)18岁及以上人群正常血压知晓率≥60%,得0.4分。 | ||||||||
(4)18岁及以上人群正常血糖知晓率≥30%,得0.4分。 | ||||||||
(5)18岁及以上人群正常血脂知晓率≥30%,得0.4分。 | ||||||||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 4.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得1分;55-60%,得0.5分。 | 2 |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4.30 |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得1分;50-55%,得0.5分。 | ||||||||
5.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0%,得2分;60%-70%,得1分。 | 4 |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得2分;60%-70%,得1分。 | ||||||||
6.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得2分;3-5%,得1分。 | 4 |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 2024.6.15 | ||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得2分;3-5%,得1分。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得4分。 | 10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县卫健局 |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得3分。 | ||||||||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得3分。 | ||||||||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得3分。 | 5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县卫健局 |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得2分。 | ||||||||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非药物疗法情况。 |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得2分。 | 4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得2分;70%以下不得分。 | ||||||||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得1分。 | 3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县卫健局 |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得1分。 | ||||||||
(3)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得1分。 | ||||||||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分)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得1分。 | 2 | 查阅资料。 |
县医保局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
|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
| 2024.6.15 | |
(2)有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得1分。 |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得1分。 | 2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2)按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得1分。 | ||||||||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8分)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得1分。 | 3 | 查阅资料。 | 县创建办 | 县卫健局 | 2024.6.15 |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得1分。 | 县医保局 | |||||||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得1分。 | 县卫健局 | |||||||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得1分。 | 1 | 查阅资料。 | 县民政局 | 彰德街道 金兰街道 永乐街道 | 2024.6.15 | ||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得1分。 | 1 | 县卫健局 | 县民政局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 | 1 | 县卫健局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 2024.6.15 | ||||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或罹患慢性病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等延伸服务。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或罹患慢性病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医疗照护、居家护理等延伸服务2项以上,得2分。 | 2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6.15 | ||
七、监测评估(30分)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1)死因监测,得2分。 (2)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得2分。 (3)肿瘤随访登记,得2分。 (4)慢阻肺监测,得2分。 (5)每5年1次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得2分。 (6)医院门急诊伤害监测,得1分。 | 11 | 查阅资料。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1)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医疗机构HIS系统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得4分;实现慢性病监测与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得1分。共得5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得4分。 | 9 | 现场评估。 | 县卫健局 | 县疾控中心 各医疗机构 | 2024.6.15 | ||
七、监测评估(30分) |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分) |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得2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得2分。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得2分。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得2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得2分。 | 10 | 查阅资料。 | 县创建办 | 县卫健局 县疾控中心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4.4.30 |
八、创新引领(35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得10分;2-4项,得5分。 | 10 | 查阅项目计划书与总结报告等资料,现场评估。 | 县委宣传部 | 县总工会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县疾控中心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八、创新引领(35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得15分;1个,得1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 15 | 查阅案例文件,查阅该案例的相关原始素材等资料,现场评估。 | 县委宣传部 | 2024.6.15 | |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得5分;1项,得2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得5分;1项,得2分。 | 10 | 查阅每项被推广应查看成功经验描述件、省级要求的推广文件、推广后的反响等资料,现场评估。 | 县创建办 | 县总工会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医保局 县公安局 县疾控中心 各乡镇(街道) | 2024.6.15 | ||
合计 | 300 | 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