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古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古府办〔2024〕22号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11:59:3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2024年度古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职权内的决策事项,不纳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各单位须自行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附件:2024年度古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2024年度古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单位

名称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类型

决策理由或依据

拟解决问题

是否需要听证

是否涉密

备注

1

 

 

 

 

古蔺县水务局

 

 

 

 

 

 

 

 

 

 

 

古蔺县水务局

古蔺县水资源综合规划

规划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在查清县境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的要求,提出水资源配置、保护、管理等方案。期限(2021—2035年)


2

古蔺县现代灌溉发展规划

规划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分析全县水利灌溉发展现状,查找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根据保障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细化灌溉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和灌溉发展,提出水源工程及灌排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工程布局。期限(2021—2035年)


3

古蔺县重点水库水环境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

规划类

贯彻落实县级工作部署

梳理全县重点水库水环境和开发利用现状,分析面临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结合水库功能调整、水资源优化配置,提出水环境治理和开发利用的总体思路,明确水库水环境治理和开发利用的重点任务和重要项目,实现水库在保护中开发,为规范保护与开发提供规划层面支撑、依据。期限(2021—2030年)


4

古蔺河大型灌区项目

项目类

贯彻落实县级工作部署

建设古蔺河灌区项目,拟解决古蔺河、白沙河及盐井河流域。涉及大寨、箭竹、德耀、彰德、金兰、永乐、太平、东新、大村、石屏、龙山、双沙、马蹄、椒园、马嘶共15个乡镇(街道),灌溉面积50.2万亩,人口43.4万人的用水问题。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匡算总投资约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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