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74031H/2025-00031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 发布机构: | 古蔺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
| 文号: | 古府布〔2025〕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蔺县红响水库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古府布〔2025〕1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兰街道红响村3、4村民小组,农场村6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古蔺县红响水库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古蔺县红响水库工程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修建古蔺县红响水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及安置人员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5月14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以及需纳入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安置人员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古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gulin.gov.cn),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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