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74031H\2025-00032 | 公文种类: | 公示 | ||
| 发布机构: | 古蔺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 文号: | 古府布〔2025〕1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三轮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的公示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古蔺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7222978;邮寄地址:泸州市古蔺县蔺阳大道126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加快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现395户养殖尾水治理措施全覆盖;泸县石桥镇洪安桥村稻虾种苗养殖基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
整改目标 | 完成古蔺县4个水产养殖基地尾水治理。 |
整改措施 | (一)茅溪镇浮云村李正开养殖户。采取池内栽种荷花等水生植物,净化水质。 (二)椒园镇龙凤村关门石生态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采取“人放天养”状态,不投喂饲料等。 (三)椒园村闫秀峰养殖户。通过种养结合,把作物种植与水产养殖结合起来,尾水用于灌溉稻田等种植区域,将尾水变废为宝。 (四)皇华镇石鹅村四川中亿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基地,水产尾水经过原位净化处理。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茅溪镇浮云村李正开养殖户。水面约3亩,目前池内已经栽种荷花等水生植物,放养少量鱼类,并未投喂饲料,属于“人放天养”状态。 (二)椒园镇龙凤村关门石生态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养殖生态鱼,并未投喂饲料等,属于“人放天养”状态。 (三)椒园村闫秀峰养殖户。养殖水面为幸福水库,属于灌溉用水,水面约30亩,有需要时候将尾水用于灌溉稻田等种植区域,将尾水变废为宝。 (四)皇华镇石鹅村四川中亿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基地,水产尾水经过原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