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四川木鱼石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皇华镇石门坎石灰岩矿)的决定
古府布〔2025〕39号
皇华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四川木鱼石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四川木鱼石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皇华镇石门坎石灰岩矿)自愿申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古蔺县皇华镇石门坎石灰岩矿依法实施关闭,终止生产活动,并上报注销相关证照。四川木鱼石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皇华镇石门坎石灰岩矿)要及时主动处置因矿山开采引发的所有遗留问题,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责任,安全有序组织拆除与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皇华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古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矿山关闭到位。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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