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贞春等二十五人职务的通知
古府人〔202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
古蔺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
刘贞春为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古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 刚为古蔺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 芳为古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罗 渊为古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雷定刚为古蔺县崇文初级中学校校长,免去其古蔺县教师进修校校长职务;
施 影为古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 芸为古蔺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周 庆为古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蔺世文为古蔺县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程 波为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利平为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 波为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旭东为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冉 斐为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明强的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 帆的古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郑 峰的古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丁 勇的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黄文猛的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 庆的古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邱 红的古蔺县中学校校长职务;
刘长兵的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向 伟的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孙 晖的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因机构更名,喻成平原任的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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