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74031H/2025-00073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古蔺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 文号: | 古府函〔2025〕16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彰德街道社区建制调整的批复
古府函〔2025〕165号
古蔺县人民政府彰德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社区建制调整的请示》(古彰办〔2025〕149号)收悉。经古蔺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你街道将兰馨社区分设为蔺安社区、兴隆社区、兰馨社区,将崇文社区分设为崇文社区和明德社区。
你街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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