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74031H/2025-00075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古蔺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 文号: | 古府函〔2025〕16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茅溪镇社区建制调整的批复
古府函〔2025〕166号
茅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社区建制调整的请示》(茅府〔2025〕102号)收悉。经古蔺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你镇将水口街社区分设为水口社区和平阳社区。
你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