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茅溪镇社区建制调整的批复 古府函〔2025〕166号 来源:古蔺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18:15:3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茅溪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社区建制调整的请示》(茅府〔2025〕102号)收悉。经古蔺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你镇将水口街社区分设为水口社区和平阳社区。你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古蔺县人民政府2025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政策解读